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医务室
门诊就诊须知
一、学生就诊须提供医保个人编号、凭学生卡或学生证。
二、我校学生普通门诊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1.校医务室,学生到医务室就诊直接缴纳挂号费0.5元。
2.津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族大道76-4号),先由本人垫付医药费并索取票据,再携相关资料到校医务室办理报销审核手续(每周二下午受理),就诊产生的医疗费医保范围内可报销80%。
3.夜间21点以后,急诊到中医一附院急诊门诊就诊,先由本人垫付医药费并索取票据,再携相关资料到校医务室办理报销审核手续(每周三下午受理),就诊产生的医疗费医保范围内可报销50%。
三、参保学生就诊挂号费(0.5元)、病历费(0.5元)自理,医药费依据南宁市医保中心及学校有关规定按比例支付。参保学生确需转诊者,由校医务室或津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转诊单后到上级医院就诊(急诊除外),回校后凭转诊单、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费用清单、费用收据(发票)等相关材料到校医务室履行报销手续(星期三下午受理)。
四、医保个人编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遗失可到南宁市医保中心补办。
五、门诊时间:
1)学校医务室就诊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津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间:
上午8:00~夜间21:00
2)夜间22点后急诊请到中医一附院就诊。
六、其余具体规定详见学校网站,首页→机构设置→后勤管理处→卫生管理。
医务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