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校园卡办理、使用须知(南宁校区)

发布时间:2014-0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学校食堂不接受现金,因此就餐者应办理校卡并在

就餐前进行充值。

 

    2、办理地点在食堂充值室,每张收取工本费15元。学生毕业时应到充值室销户,但不再退回购卡工本费。

 

    3、使用时请注意将校卡放在感应区半秒左右方能刷卡成功。

 

    4、请不要将校园卡与强磁性物品放在一起,也不要在卡上打眼或弯折。

 

5、校园卡一旦丢失,应尽快到充值室挂失,如果能够找回,请持卡及身份证明到充值室解挂,如果不能找回,请持身份证明到充值室补办,补办时每张收取工本费15元。

 

6、充值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50分。下午1630---1830分。

 

7、为防止校园卡丢失时被盗刷,本校园卡设置每天最高消费额为25元,如有特殊需求,请到充值室办理提高最高限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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