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报修流程
各部门办公室及教室、学生宿舍,如有需要维修的,请按照后勤管理处制定的维修工作流程图(附件1、2、3),通过填写《日常维修情况意见反馈单》(附件4)、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报修。
三、维修范围
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公共场所等区域的设施设备。
(一)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的门窗、桌椅、灯、开关、电风扇、窗帘、消防设施及楼道厕所内外各类设施。
(二)校园内大门、路灯、消防设施及校园内、道路两侧各设施。
(三)学校范围内公共设施设备、办公区域照明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住宅等用电线路各类设施。[注:教职工住宅供电部分,电表前的线路如有故障,学校负责维修。电表后的线路(含室内线路)不属于公共设施,由住户自行维修]
(四)学校范围内供水管道、公共办公区域、学生宿舍、教职工住宅的给水用具各类设施。(注:教职工住宅供水部分,水表前的管道如有故障,学校负责维修。如住户在装修时改装过水表前的管道,学校不负责维修。水表后的管道,含室内管道,不属于公共设施,由住户自行维修。)
四、维修制度
(一)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和申报时间先后及时维修。无特殊原因,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项目,维修人员要及时告知报修人。
(二)对报修的项目如有涉及材料和维修技术等方面的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维修的,维修人员必须向报修人说明原因,并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汇报,共同制定维修方案。杜绝不维修不反馈又不汇报的现象发生。
(三)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或空闲时间,加强巡查,如发现属维修范围内的、又未有报修的维修事项(特别是公共区域),要及时维修。
(四)维修人员接到紧急维修的电话,在向后勤管理处汇报的同时,根据急事急办,立即按要求维修。
五、维修人员工作要求
(一)维修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服装整洁,行为端庄,工作时要热情、礼貌,言行举止文明;不得野蛮施工,应按程序工作;讲求效率,不许拖拉;注意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对于办公区域、学生宿舍的维修,维修人员到场后必须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维修。
(三)办公区域的维修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必要时在下班后施工);学生宿舍的维修不得影响正常休息。
(四)维修人员应妥善保管日常维修用具,出现短缺、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修理或编制采购计划,不得出现因工具的原因而耽误维修的情况。
(五)工作完毕,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线头、纸屑、废胶布等维修所产生的垃圾。
六、维修验收
(一)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报修人进行验收,并共同填写《日常维修情况意见反馈单》,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二)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报修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三)《日常维修情况意见反馈单》由维修人员交物业办公室,物业登记备案后交回后勤管理处审核,用于考核维修人员。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日常报修维修工作流程图(南宁校区)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日常报修维修工作流程图(平果校区)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区域日常报修维修工作流程图
4.日常维修情况意见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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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