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第二次领取口罩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现存口罩数量和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教职工发放第二次口罩,请各部门做好口罩发放以及使用统筹。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行政部门每人发30个、系部行政每人发25个、专任教师每人发20个的发放标准进行口罩发放(行政人员、专任教师划分以组织人事处数据为准)。
二、领取地点:南宁校区校医室。
三、领取时间:2020年3月10日—13日上班时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韦祝成,0771-5873625;曹智蓓,0771-5873625。
后勤管理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