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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招标流程

发布时间:2014-0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序号

采购工作步骤

采购部门工作职责

采购小组工作职责

1

制定采购计划

1.使用部门根据部门年度预算或学校工作安排提出采购计划。

2.使用部门列出采购物品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资金来源及相关要求。如是维修(装修)工作,采购部门需注明维修(装修)的地点,维修内容及其他要求。

1.财务处审定资金出处。

2.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预算金额。

3.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物品种类及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拟定采购方式。

2

学校领导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完成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如属于三重一大的项目提请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审计监察室审查采购部门提供的预算及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3

向上级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1.采购部门填写采购计划表并交财务处。

2.财务处向自治区教育厅财基处上报采购计划。

4

制作招标文件

(或采购合同)

采购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审核初步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

1.采购部门在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处同意采购的批复后拟定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有定点协议采购单位或施工单位不需招标文件)。

2.审计监察室审核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并签署意见。

3.采购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初步的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

4.送委托法律顾问审核。

5

学校招标小组审核招标文件

采购部门确定招标文件(或合同)后签署意见。

1.采购部门在完成校内会签提请学校召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后形成最终采购文件。

6

开标评标

派人员作为评委参加开标、评标。

学校评标员监督开标评标过程。

7

定标

书面确认项目中标单位并办理后续手续。

学校评标员确认并提请学校审核、备案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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