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政府采购常识

发布时间:2014-0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要,使用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部门购买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国家经济的一个部分,是政府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限额标准、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共有五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

(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实际需求事先确定的参数(标准),从所有投标商中择优评选出一家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达到规定限额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报计划。

1.货物类: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

2.服务类: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服务;

3.工程类: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4.采购程序和时间:参数(标准)和预算确定后报采购计划到自治区财政厅(批复5个工作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采购人的参数(标准)拟定招标文件(时间待定)确定招标文件后在政府采购网公示21开标(1天)中标公告、签订合同(时间待定)。

(二)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专家评委与多家供应商一对一的就参数、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性谈判,最后从3家(或以上)基本符合参数的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未达到采购公开招标规定限额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1.货物类:价格未达到100万元的单项或批量采购(如有政府定点协议采购单位的,提倡用定点协议采购);

2.服务类:价格未达到50万元的单项或者批量服务(如有政府定点协议采购单位的,提倡用定点协议采购);

参数和预算确定后报采购计划至自治区财政厅(批复5工作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采购人的标准(参数)拟定招标文件(时间待定)确定招标文件后在政府采购网公示7开标(1天)中标公告、签订合同(时间待定)。

(三)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拟采购数量虽达到招标采购数额,但由于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者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方式。因为这种采购方式没有竞争,所以也叫直接采购。

(四)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人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一般要求3家或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采购人依据事先确定的标准(参数)或条件,从被邀供应商中选定中标者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方式。〔注:因邀请招标方式一般意义上的特殊性(特殊性是指:资金来源、制度化、规范性等)一般不予考虑和使用〕

(五)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或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要求其根据采购单位标准(参数)报价,然后在对方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其特点: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不得更改的报价。

三、政府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属非招标方式

(一)定点采购:通常是指政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规划招投标方式,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并同定点供应商签订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货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货物和服务。

(二)协议供货:是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及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配置、价格、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并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货物类。

单项金额在0.5万元以上或者单项金额在0.5万元以下但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如:办公消耗品、办公和教学家具等。                                   

2.工程类。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自治区级2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以内的工程项目。

3.服务类。

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下但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如:监理、设计、印刷、造价等。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